新华社北京6月19日消息: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和加强行政执法的要求,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人事部决定:对各地实施公务员制度、执行公务员法规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。
据了解,鉴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正在进行,这次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,包括省、地、县、乡各级行政机关。检查的内容是各项公务员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,包括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、职位分类和人员过渡、录用、考核、职务升降、奖励与纪律、培训、交流、回避、辞职辞退、退休、申诉控告等单项制度的实施情况。检查分自查、抽查、总结三个阶段进行,今年12月底结束。